2011年2月20日 星期日

工作

昨天和高中同學聚餐,一位攻讀化學博士的同學說他快要可以畢業了,畢業後應該會去一直有合作關係的公司去上班。這和我倒是蠻像的,我也不想留在學界,基於很多理由,我想我會找業界的工作,但是還是有一些讓我遲疑的理由,其中一個理由是,我對程式設計的熱情不夠。

今天陪女友重看了 THE SOCIAL NETWORK。片中程式設計師熱血工作的畫面依然讓我覺得熱血沸騰 --- 邊喝酒邊寫程式,連續工作36小時等等。不過,我實在不是屬於那種人。

之前在酷殼上看了一段Javascript的代碼,描述 Ryan Barnett 設計的一段程式碼,用意是繞過防護檢驗竊取用戶帳號免登錄cookie。程式碼如下:
($=[$=[]][(__=!$+$)[_=-~-~-~$]+({}+$)[_/_]+
($$=($_=!''+$)[_/_]+$_[+$])])()[__[_/_]+__
[_+~$]+$_[_]+$$](_/_)
當初我看到這篇文章時,一方面對這位 hacker Ryan Barnett 非常佩服,但是另一方面,又覺得這個工作非常無聊。我實在有點懷疑,我是否有那個熱情不斷提昇自己寫程式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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