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諷刺的是:當我們面對兩個可能的方案,而焦慮得不知何所抉擇時,通常表示這兩個方案或者一樣好,或者一樣壞,因而實際上選擇那個都一樣,惟一的差別只是先後之序而已。而且,愈是讓我們焦慮得厲害的,其實差別愈小,越不值得焦慮。反而真正有明顯的好壞差別時,我們輕易的就知道該怎麼做了。可是我們卻經常看不到長遠的將來,短視地盯著兩案短期內的得失:想選甲案,就捨不得乙案的好處;想選乙案,又捨不得甲案的好處。如果看得夠遠,人生長則八、九十,短則五、六十年,先做那一件事又有什麼關係?甚至當完兵又工作後,再花一整年準備考研究所,又有什麼了不起?彭教授的生活方式是讓我十分羨慕的. 我對政治沒有太大興趣, 但是對人文社會科學卻很有興趣. 我也認為知識份子有相對的責任義務去向社會發聲.
時遷境移, 這次重新看到彭教授的文章, 卻讓我多想了一些事.
依照網頁資料推算, 彭教授現在大約快六十歲. 1995 年任清大動機所正教授後鮮少發表論文. 也就是說, 彭教授不到五十歲, 就鮮少發比學術論文了. 這是正常的狀況嗎? 當然這是很膚淺的調查, 其實還需要看業界計畫, 國科會計畫等等. 而且有的教授興趣偏向實務研究, 對發表論文興趣比較低. 這也是有可能的.
除了社會責任之外, 知識份子的工作責任一樣重要. 研究型大學自然有對教授的獨特要求. 劉炯朗教授和李家同教授這樣不但人文素養深厚, 對研究也不放棄的態度一向讓我很敬佩. 雖然學術研究已經不再是他們生活的重心, 但是只要他們一日是教授就要把研究和教學做好, 只要他們一日是校長行政就是他們的責任.
但是, 如果興趣已經轉移了呢? 如果研究興趣轉移到另一個領域了呢? 這樣要如何盡到工作責任? 很多人再談到學術工作時, 都會提到穩定, 工時有彈性之類的特點.
這讓我想到另一個人, Alan Lightman. 劉炯朗教授也介紹過他. Alan Lightman 本身是物理學家, 但是後來對寫作的興趣越來越濃厚, 最後就改為教授寫作課程. 我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好.
最近我參加一個人文和科技的對談,主持人選了一本很有趣的好書作為對談的導引,這本書叫做《愛因斯坦的夢》(Einstein’s Dreams),原著者是萊特曼(Alan Lightman),他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授,中文版的譯者是童元方教授,她是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這兩位作者的背景和經歷反映了人文和科技的結合和交融,萊特曼在普林斯頓大學主修物理,在加州理工學院獲得天文物理學博士學位,然後在康乃爾和哈佛大學從事天文物理學領域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同時也開始寫詩和有關人文科技的文章,十幾年之後,他到麻省理工學院任教,開授物理和寫作的課程,他是麻省理工學院第一位同時被聘為科學和人文兩個領堿的教授,不過,近年來他把時間和精力專注於在寫作上。我會認為, 如果研究興趣改變了, 最好是做到能夠讓其他的單位聘用, 以彭教授來說, 他不但得過好幾個人文藝術獎項, 也擔任了藝術中心主任, 目前是交通大學文化與社會研究所兼任教授, 我覺得這是很好的例子, 只是如果我不清楚, 對動機所來說, 這位雇員是否有花更多的時間在控制工程的研究上.
我也不是認為, 不做研究就該辭退, 畢竟不同的領域風格大異其趣. 像是號稱四十歲是創造力門檻的領域, 似乎不該這麼做. 所謂在做研究的意思, 有很多層的含意, 教育研究生也是一層.
David Eppstein 最近就寫了一篇文章 談到他最近在 Wikipedia 上寫了一篇關於 integer sorting algorithms 的 survey. 這種寫 survey paper 或者 technical report, 我覺得對學術界也有很正面的貢獻. 當然教育大學生也是一個重要的貢獻. 所以問題是在於如何評估一位教授盡到了他的工作責任.
如果不參與行政職, 教授本身是相當輕鬆的工作, 一學期頂多教三門課, 加上備課等時間, 大概頂多 3.5 個工作天就夠了. (我想大部分的老師不會像陳寅恪那麼認真備課) 雖然說, tenure 本身就是要保障教授的權益, 但是依照六年條款, 我主觀的估計是大部分的老師升上正教授的時間大概都在十到十五年之間. 也就是說大約四十五歲到五十歲之間會變成正教授. 目前大學教授之強制退休年齡是 65 歲, 所以有大約 15 年的時間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工作壓力的. 如果真的要養老的話, 的確是不太公平的. (超強者教授, 例如諾貝爾獎得主, 另當別論, 因為他可以不斷貢獻"名氣", 對建立校方或系方的聲望是很有價值的.)
現在這種以 SCI 為尊的風氣並不是很好的方式, 我們需要更有效評估教授貢獻的指標.
Ref.: 吳清在,施念恕,2007,〈台灣地區大學教授薪資待遇合理性初探:大、中、小學教師之比較研究〉,(2007年會計理論與實務研討會年會,台北大學與中華會計教育學會合辦,2007年十一月[Proceedings: 33-76].) (d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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