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作,是我亂取的標題,意思是仿自樂活,取樂在工作之意。
最近女友換了新工作,或許因為是她一直想要做的工作的緣故,整個人好像生氣勃勃,假日還主動跑到公司加班。經歷過前幾年的低潮,現在她終於在工作上有轉機,我真的非常替她高興。
我一直覺得,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熱情,要能樂在其中。不論想要追求的是同事的認同,經驗的累積,能力的增長,還是金錢的收入,最重要的的就是維持積極熱情的心態。
這也是我不甚認同『財富自由』支持者觀點的原因。『財富自由』這個概念很好,但是很多人在推廣它時,卻過度強調『退休後的生活』而忽略了當下。現代醫療進步,平均壽命增長,連退休年齡都不斷延後,工作在生命中佔的比例和重要性,比起退休生活來說高太多了。更別提很多人描繪的『退休生活遠景』,其實跟回頭去過大學生生活沒啥兩樣。我是覺得,人要活得有活力,一定要有追求的東西,年輕時可能追求愛情,追求學業,中年時追求事業,老年是應該也有想要追求的東西。每天過著悠閒而無所事事的日子,實在是很空洞。
當然,產業和環境的限制,不見得每個人都可以做自己最有興趣的工作。對工作充滿熱情這樣的要求,其實是很不現實的,甚至有點自以為是。想到家裡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幼兒嗷嗷待哺,想要無樂不作,還真要夠自私自利才行。
不過正因為如此,女友能夠重拾工作的熱情,實在讓我衷心感到欣慰,也希望她這樣的心情可以一直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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